阿马碱 CAS:483-04-5 标准品 C21H24N2O3

点击次数:116次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/6/24 12:54:35

 阿马碱 CAS:483-04-5  标准品  C21H24N2O3

产品名称:阿马碱

CAS号:483-04-5

分子式:C21H24N2O3

分子量:352.43

保存温度:常温


标准品对照品的区别与联系

一、定义:
标准品:
      用于生物检定、或生物类药中含量的标准物质,用效价单位“u”表示。是指用于鉴
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,由国务院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、标定和供应。标准
品系是用于生物测定、或生化药物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,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。
对照品:是指用于鉴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,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
制备、标定和供应。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,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。
标准品、对照品种类
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二类:
1、   国家生物标准品
系指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,或我国自行研制的(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)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
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,其生物活性以国际单位(IU)或以单位(U)表示。
2、   国家生物参考品
国家生物参考品系指用国际参考品标定的,或我国自行研制的(尚无国际参考品者)用于微生物
(或其产物)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、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;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
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,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,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。不以IU表示
三、对照品与标准品如何区分
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区别
1.     标准品,即是标准物品,作为一种衡量标准,如果用在药物方面,则为含量测定中的标准含
量。标准品包括化学计量标准品、冶金标准品和药检标准品。采用生化方法来测定,国家规定
的标准品共有15种,林可酶素、新霉素、大观酶素、太乐菌素、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绒促性
素、盐酶素、杆菌肽锌、吉他酶素、安普酶素、红霉素、合成缩宫素、庆大霉素、渡毛化苷
G。
2.     对照品,是指用于鉴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。采用化学方法来
测定,即是一般仪器的都叫做对照品,国家规定的有107种,包括地塞米松、土霉素、阿莫西
林等等。
       对照品和标准品一样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、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等
标准物质,它是国家药品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      标准品和对照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中国药典凡例中有明确的定义:标准品是指用于生物鉴
定、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,以效价单位(U)表示,而对照品系指
用于鉴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。文献中经常混淆了这两个概念,
认为标准品就是对照品,是同种物质的不同提法,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解,可能是有的药品既
有标准品,又有对照品。例如,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,用熔点标准品,测定含量
时,用对照品;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,用头孢克罗标准品,用HPLC或UV法测定
时,则用对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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